判断题

新媒体文案工作人员要具备能够快速并准确地捕捉产品亮点,对受众进行深入分析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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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模式示范论:模式示范理论认为,大众传播能够描述模式化的行为。受众与媒介内容的接触,为自己提供了一种学习的对象,可以从中学得一系列行为方式,这些行为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成为人们处理反复出现的问题的永久性方式之一部分。也就是说,媒介内容对受众的行为具有模式化的示范效果。

判断题 移动短视频的内容生产模式不断进阶,UGC模式和PGC模式仍占主导地位,以梨视频为代表的PUGC模式继续发展,MCN模式高速增长。

判断题 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是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针。()

判断题 一篇新闻评论的灵魂是创造性思维。

判断题 1935年1月召开的遵义会议是我党的历史上一个生死攸关的转折点。()

判断题 受众的权利:1)、知情权指公民获取有关社会公共领域信息以及与本人相关信息的权利。具体包括政治知情权、司法知情权、社会知情权和个人信息知情权。在新闻传播领域,特指受众通过媒介获取上述信息特别是公共生活信息的权利。知情权是现代新闻媒介的核心问题,也是新闻传播学所要研究的核心课题之一。知情权并不是无限的,在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等方面有限定。要求现代社会政府必须加大社会公共生活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和实现公民的知情权。2)、表达权又称表达自由,是指公民通过口头或书面以及特定行为表达自己意见的自由,包括言论自由、著作自由、出版自由、新闻自由等。在新闻传播领域,主要指新闻媒介的表达自由和受众通过新闻媒介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和自由。对于受众而言,则进一步细化为受众在媒介上的表达权。受众作为公民的表达权既有保障,又有限制,任何表达自由须在法定范围内。媒介表达自由与受众表达自由有时也面临极大冲突。3)、批评建议和监督权a、受众通过和借助新闻媒介对政治、经济、文化等各公共领域内的部门和各项活动依法形式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即受众借助媒介行使舆论监督权。b、受众针对新闻媒介的活动所行使的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判断题 米吐尔是重要的(显影剂)。

判断题 以网络推手为例,论述新闻炒作的表现、成因和危害,并谈谈如何整顿。(1)网络推手和新闻炒作网络推手,是指借助网络媒介进行策划、实施并推动特定对象,使之产生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人,对象包括企业、品牌、事件以及个人。网络推手实质是“网络策划师”,是指懂得网络推广并能应用的人。新闻炒作是在新闻发生和传播过程中,新闻提供者或新闻传播者有意识地介入其中,引导、强化部分新闻要素,以达到吸引受众注意、获取直接或间接商业利益的一种新闻运作手段。它的基本特点是预谋性、轰动性和商业化。网络推手所做的工作其实是网络时代新闻炒作的重要表现。(2)网络推手进行新闻炒作的主要表现①在内容上,主要是选取那些容易吸引人注意力的对象,对目标事件进行加工式引导,力求轰动。由于互联网上每种信息源的权威性和可辨性极其复杂,网民甄别的辨识的难度加大,“网络推手”则加以利用进行恶意炒作。这种无序会加剧网络的混乱,热点事件变成网络暴力后的人为操纵。一些“毫无主见”的网民则会受“群体压力”的影响而表现出跟风从众的特征。②在形式上,着意夸大事物的某些方面,将目标转移式放大,力求达到哗然取宠的效果。“网络推手”大肆从事目标事件信息的转帖和扩散,使得网络的声音被无限放大,网络言论空间迅速扩张,从BBS转帖、博客转载到Email传输,目标事件的信息得到充分广泛的传播。而在这个过程中,标事件信息通过差序流动被主流化,网络点击率骤然提升,极易形成焦点事件。③在报道手法上,往往采用煽情手法,强调煽情性、故事性,对网民情绪进行非理性刺激。通常情况下,能够引起网民关注的热点正是社会矛盾的焦点,它的形成具有深刻的社会发展逻辑和价值诉求。“网络推手”将目标事件与热点议题相关联,以激起公众和网民心中的非理性情绪。(3)网络推手进行新闻炒作的成因①法律监管的缺失。虽然我国已制定和颁布多个治理网络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但这些立法基本上仍局限于计算机信息安全,对网络信息操控的违法犯罪规制不多。②经济利益的驱使。追求高额经济利益,是网络推手的原始驱动力。因为网络资源廉价,可利用其获取高额的商业回报,这让越来越多的人和企业想在这里淘金,连专业的论坛,也逐渐将盈利模式转移到这些方面。③特殊的社会心理环境。中国处在经济社会转型期,这个特殊的社会心理环境,也是网络推手活跃的原因。当下中国,社会变迁带来人心浮躁,跟风追逐新潮,人人都怕落后于别人,传播学的“螺旋效应”极易发生。(4)网络推手进行新闻炒作的危害①误导舆论,危害网络环境,不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网络推手推动下的新闻炒作,往往把焦点放在“星”“性”“腥”的要素上面,对受众,尤其是青少年的环境认知造成一种污染,不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②通过人为制造的网络热点事件,扭曲网络舆论,让网民在不知不觉中充当其炒作的“托儿”或者“打手”,愚弄广大网民的同情心、正义感。为“吸引眼球”、“搏出位”,故意采用反社会、反主流、谩骂侮辱、黄色下流等方式来制作和传播信息,严重误导广大网民的价值观和审美观。③协助客户企业肆意攻击、抹黑竞争对手,助长企业间的不正当竞争,破坏诚信经营的大环境,败坏商业竞争氛围。这可能会使某个行业、民族品牌的声誉遭到严重侵害,在广大消费者中造成极度安全缺失感。④破坏社会诚信,颠覆真正的网络民意,让人们对网络信息难辨真伪,使网络信息可信度降低。(5)对新闻炒作的整顿①作为一种新兴的媒体,互联网管理中还存在很多空白,这给网络推手留下活动的空间,借助这个强大的传播平台,牟取不法利益。遏制和打击网络推手,可借鉴一些来自传统媒体的经验。传统媒体的社会责任感和运作的规范,几乎没有给网络推手留下活动的空间。这种社会责任感和运作规范不是在一天之内形成的。②遏制和打击网络推手,应加强对网站的管理。对于那些罔顾新闻道德、纵容网络推手,为网络推手的活动提供温床的网站,要进行严肃的处理。对于一些易于被网络推手所利用的网络传播形式,要及时进行研究,加强监管。③推行自律专员工作机制,实现网站自律和社会监督的良好结合。网站作为网络精神食粮的提供者,更应该加强行业自律,主动行动起来,与网络推手划清界限,禁止网络推手渗透到网络编辑、论坛版主等岗位上来。互联网行业要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提升整体素质,认真清理网上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和网络公关行为,构建规范有序、文明诚信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