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试析《永别了,赵丹!》的写作特色。总的特色是:写法有新的突破,可读性极强。新闻标题《永别了,赵丹!》,既表现了深沉的感情与怀念,又提示了新闻的主要内容,字意清晰可读,字里行间饱蘸着的浓情对读者具有穿透力,它可以说是一道可读性极强的新闻标题。《赵丹》一文的导语精炼可读,没有任何枝蔓、赘语,只突出何时(今天)、何人(赵丹)、何事(遗体火化)等三个新闻要素,仅用8个字便准确地交代了新闻中最重要、最新鲜、读者最关注的事实。句短、段短是这篇报道在可读性方面的重要特色。除导语短外,正文分五段、结尾一段,每一段都是只叙述一个核心事实。五段正文所写的事实,层次清晰,主次分明,段与段间体现了相关事实内在的逻辑联系,每段用语精炼而饱含感情,每句短而意思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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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通版:通版是指打通报纸上相邻的两个版而形成的版。通版的面积包括这两个版和两版间的中缝,一般用于报道重大事件。对于四开报等小报而言,通版的适用有助于表现重要的新闻内容。但对于篇幅较大的大报来说,通版往往不方便读者阅读,因此不宜过多使用。

判断题 从我国工业化所处的阶段来看,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的后期阶段。()

判断题 一编辑制作了这样一个标题:《狼狗咬伤我左腿主人打断我右脚》,以对联的形式,恰当概括了这个事情之所以成为新闻的原因。新闻界有句俗语“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所以这前后两句,缺一点都不是新闻。而且这种对联形式的标题,对仗工整,拿来对应的新闻元素能够悄然地传达作者的感情立场。

判断题 人民公社化运动最大的失误是片面追求公有化程度。()

判断题 分析采访对象及其心理特点一、采访对象的特点与分类(一)采访对象的特点1.具有相当的复杂性人口特征的角度个性差异的角度个人兴趣爱好的角度个人的人生经历的角度对具体的采访所持的不同立场启示:记者必须因人而异制定采访计划,从而确保采访获得成功。2.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启示:一方面,记者应当在采访前作更多的知识准备;另一方面,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问后,应该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倾听上。3.具有鲜明的目的性启示:记者在采访中要巧妙地、千方百计地引导采访对象的谈话,使之合乎记者的采访目的。(二)采访对象的分类1.当事人:当事人通常就是新闻事实(事件)的主体,他(们)不但亲历了新闻事实(事件),而且对新闻事实(事件)有着较为深入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2.知情人:知情人通常都不是新闻事件中的行动者,但对新闻事件有一定的了解,甚至有可能参与了新闻事件的策划。3.目击者:目击者是那些亲眼目睹新闻事实(事件)发生的人。4.有关人士:记者采访有关人士的目的,一方面是借用他们的言论表现出记者自身的观点和看法,另一方面也需要借助于他们的权威性增加报道的说服力和深度。二、采访对象的心理特点(一)从个性心理层面分析采访对象侧重于感性、理性。内向、外向1.理性外向型:有较强的理性思考能力,不容易受到自己情绪的影响,而且善于与人交流。对策:记者的提问应简洁明确,不宜过多、过于频繁。2.感性外向型:很健谈,不会刻意隐瞒什么信息,容易受到情绪的影响,思维也比较活跃,容易谈一些与采访无关的话题。对策:设法保护对方谈话的积极性,同时也应努力控制谈话的主题。3.理性内向型:较为“内秀”,对问题的思考也很深入,但不善于与人交流,也不容易把自己的所想流畅地表达出来。对策:提出精彩的问题,并努力找到对方感兴趣的话题。4.感性内向型:内心世界比较丰富,容易受到情绪的左右,但不善与人交流,通常比较自闭。对策:注意调节采访的气氛,保证采访对象有一个好心情;同时又要找到他们感兴趣的话题。■分析导致采访对象紧张、不说话的原因采访原因、性格原因■如何缓解采访对象的紧张情绪采访对象想谈什么就让他谈,记者随声附合就行。记者主动说话,但不要迫不及待提问。(二)从社会心理层面分析采访对象1.热情地配合记者的采访对策:记者要保持清醒,在清楚了解对方的动机后,客观评价了解到的信息;注意通过其他渠道核实信息,保证新闻的公正性。2.消极地应付记者的采访对策:记者应当首先取得他们的信任,并采取各种方法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在采访中,通过高质量的问题,了解事件的真相。3.借故回避记者的采访对策:记者应当充分理解这类采访对象的心态,使他们认识到采访的意义和价值;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不经过预约直接去找采访对象。4.故意阻挠记者的采访对策:记者一方面巧妙地躲避采访对象的阻挠使事实的真相公布于众;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加强自我保护。

判断题 我国的电视机屏幕通常每行有800多个像素。

判断题 密度是指在底片上一定部分所积累银盐数量的多少。

判断题 新闻自由和社会控制:1新闻自由(定义):不受批准,自由出版报刊,即不必向政府申请营业执照或交付保证金,在政治经济上不受限制,人人都拥有出版权;不受任何形式的事先审查,可以发布任何新闻和发表任何意见;不受限制地自由接近新闻源。简要的说,新闻自由就是公民拥有出版权、采访权和发布权。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是现代国家的两大基本标志。新闻自由的目的是确保信息的自由流动。这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进而参加国家、地区公共事务的前提,也是国家政权、企业、个人对外界变动及时作出决策的前提条件。新闻自由是一种权力,属于人民所有。新闻自由不是完全的绝对的自由,其必定受到特定的、具体的社会环境的制约。2新闻自由思想的提出:英国著名的政治思想家弥尔顿在1646年出版的《论出版自由》中提出:言论出版自由“是一切自由中最重要的自由。”这一思想在西方各国被视为新闻自由的圭臬guīniè(准则)。二、新闻自由是伟大的口号1从16世纪到19世纪争取出版自由的斗争大致有三个时期:1)第一时期:封建王朝采取高压政策妄图扼杀出版自由。2)第二时期:资产阶级革命时期;3)第三时期:为反对资产阶级政府控制,争取出版自由的斗争。(欧美各国政府都采取过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各种手段来遏制出版自由,他们采取的方法主要有:出版物的事先检查制;取代报刊的事先检查制,各国政府先后制订煽动法、诽谤法遏制出版物;征收印花税,实行津贴制。)2新闻自由的目的是:确保信息的自由流动。三、新闻自由属于人民1谁拥有新闻自由权?误解:认为新闻媒介才拥有新闻自由权。事实是:新闻自由权属于人民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有言论,出版……的自由。”2新闻媒介和公民的新闻自由权是什么关系呢?误解:认为新闻媒介是代表人民行使新闻自由权。事实是:各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新闻自由权是不可转让的。人民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委托任何机构来行使新闻自由权。3但是无论是从历史还是从现实生活看,争取新闻自由最努力的是新闻媒介,而且在现实生活中真正实践新闻自由权的也是新闻媒介,为什么?原因: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新闻媒介为了生存,发展。新闻媒介是向公众提供他们所需要的信息的专业机构,并以此作为其自身生存的条件。一旦新闻媒介不能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那么他们就无法存在。为了满足公众对各种信息的需求,新闻媒介句必须拥有一定的新闻自由,即出版权,采访权和发布权。4新闻媒介一旦获得新闻自由权,能否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就另当别论。事实上,有不少新闻媒介阻碍了大众行使新闻自由的权利。为维护公众的各种权利,也为保护国家利益,就必须对新闻媒介实行有效的社会控制。四、新闻法规对新闻媒介的社会控制有四种正规的途径:(1)司法控制(国家以法律来监控新闻媒介);(2)行政控制(行政部门以各种规定,税收来控制新闻媒介);(3)资本控制(大公司垄断新闻市场,使新来者难以介入);(4)媒介的自律。世界上任何国家,对新闻媒介最具威慑的社会控制是来自公众,即公众乐于还是拒绝接受媒介。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新闻媒介的管理采取法律形式。新闻法规是国家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一、新闻法规:1)新闻法规是国家对新闻媒介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2)世界各国的新闻法规有三种形式:一是以立法的形式正式颁布的《新闻法》(欧洲大多数国家都采取此种形式,其特点是法院审理案件只能服从和依据《新闻法》);二是以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的判例为标准来审理案件,即判例法,而没有成文的新闻法(如美国和英国);三是有些国家并没有单独成文的新闻法,而是把新闻法规的有关条文写入《宪法》,《民法》,《刑法》以及其他的专用法律条款中。3)无论采取哪种形式,新闻法规所要处理的核心问题都是:保护新闻自由,同时防止滥用新闻自由。从而在确保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鼓励新闻媒体满足公众需要,促进国家需要。二、为防止滥用新闻自由危害国家和公众,各国的新闻法规对新闻报道和评论作了一定的限制。这些限制包括:国家安全法,诽谤法和隐私法。1、国家安全法——新闻媒介不得以任何形式危害国家安全。2、关于新闻诽谤:各国涉及面最广、案情最为复杂,也是令新闻界、司法界最挠头的案件。“不准利用新闻媒介诽谤他人”是任何国家新闻法规必备的条文。(1)、什么是诽谤?“无确凿的证据而散布对他人不真实的事实并损害他人的名誉”。(来自美国法律研究会编辑的《法律的重述》。)(2)、诽谤的对象(一般有三种):一是个人,二是某个特定团体,三是企事业单位所生产的产品。(3)、在西方国家,诽谤罪的确认通行的标准,一般有四个条件:一是特定的对象,可以让他人确定的对象,不是泛指;二是歪曲,夸大,捏造事实;三是必须含有恶意;四是公开传播,造成对象的名誉损害。(4)、在中国,诽谤罪称作新闻侵权(又称作侵害名誉罪)。判定新闻媒介侵害名誉权的主要标准:一是看报道是否真实,二是看是否有借机诽谤诋毁的内容。(5)、防止触犯诽谤罪的最主要手段:真实性。在确认诽谤罪时,新闻真实是否定诽谤罪的最有力的辩护措施。3、关于隐私权(1)、何谓隐私权?隐私权是“不被干涉的权利;免于被不正当地公开的权利……个人或组织如果愿意,可使他本人和他的财产不受公众监视的权利”(英国的《法律大辞典》)。(2)确认犯隐私罪的武器——在确认诽谤罪时,真实性是防止触犯诽谤罪的最强大的武器;但在确认隐私罪时,真实不起作用,唯一能起作用的是“新闻价值”。法院在判决时,常以传播内容是否有新闻价值作为决定性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