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东西洋考每月统计传:中国境内第一份近代中文报刊,1833,郭士立,广州。1833年8月1日,由普鲁士传教士郭士立在广州创刊,1838年10月停刊,是为中国境内出版的第一份近代中文报刊,旨在打破中国人闭关自守的观点,美化英国殖民统治,宣扬西方文化的优越,征服中国人骄傲自大的排外心理。

内容:

1、以时事政治为主,宗教已退居次要地位,言论主要用来宣传中外人士之间的行为准则;

2、1834年1月,发表《新闻纸略论》一文,叙述了报纸的起源、新闻自由和当前西方一些国家的报纸出版情形。这是中文报刊上刊载的第一篇新闻学专文。

3、月刊。重视贸易轰动,后期多次刊登中外贸易进出口物价表。

4、文字通俗,文风简短,长文连载,附会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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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新闻事业进入:集团垄断阶段。

判断题 【答案】“忽如一夜春风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用这句话话来形容眼下的时评专栏,可谓是再贴切不过了。大小报纸纷纷开辟以“时评”为名的评论专栏。其中办得较为出色、影响较大的包括:《中国青年报》的《冰点时评》、《文汇报》的《文汇时评》、《南方周末》的《方舟时评》等。这种时评热让笔者想起了上个世纪初,中国新闻史上曾经有个一次时评热潮。1904年在上海创刊的《时报》,首立时评栏目,使时评这一文体风靡一时,《中国日报》、《民报》、《神州日报》、《苏报》等一批在近代史上颇有影响的报纸都曾大量发表时评文章。比较两者的背景可以发现,眼下的时评热也和当时经历着一样的背景,正如作者在文中指出的:“中国社会的激烈变化造成了价值观和生活形态的快速变化”。由此,作者分析时评这种文体的特点与当下环境的契合,“价值观明确简单”、“对于问题的看法直截了当”这样的特点使得时评能够适应当下的受众寻找确定的价值观,做出直接的判断。但是在后文中,作者也分析了时评的局限并将其归纳为两点:首先是由于时评人对于问题看法过于简单,且易用宣泄的方式表达出来;其次是时评人缺乏第一手资料,容易捕风捉影,过度引申。在文末,作者也提出完善时评这种文体的措施:进一步扩大时评的空间,让记者和学者等专业人士加入时评人的行列。全文的评论很好的坚持了辩证法的观点,没有孤立地看待时评热这一现象,而是客观分析其特点和局限,并且提出补救的措施,本文的评论有理、有节、有致。时评作为一种新兴的评论文体,固然不可能尽善尽美,总有这样那样的不足,这也是新兴事物的通病。对于这种通病,一味地打击、揭露恐怕也是不恰当的。比起批评时评的不足,给时评的发展提出一些创造性的意见才是应该鼓励的做法。

判断题 新闻法规是国家以立法形式通过的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条文和行政颁布的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定、规则。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取法律形式对新闻传播活动加以规范。世界各国的新闻法规有三种形式:①以立法形式正式颁布的《新闻法》,欧洲多数国家都采取此方式;②以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的判例为标准来审理新闻案件,即判例法,而没有成文的《新闻法》,在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使用;③有些国家没有单独成文的《新闻法》,而把新闻法规的有关条文写入《宪法》、《民法》、《刑法》以及其他专用的法律条款中,在日本、新加坡、印度、中国等国家被采用。

判断题 新闻法规对新闻媒介的社会控制有四种正规的途径:(1)司法控制(国家以法律来监控新闻媒介);(2)行政控制(行政部门以各种规定,税收来控制新闻媒介);(3)资本控制(大公司垄断新闻市场,使新来者难以介入);(4)媒介的自律。世界上任何国家,对新闻媒介最具威慑的社会控制是来自公众,即公众乐于还是拒绝接受媒介。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新闻媒介的管理采取法律形式。新闻法规是国家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一、新闻法规:1)新闻法规是国家对新闻媒介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2)世界各国的新闻法规有三种形式:一是以立法的形式正式颁布的《新闻法》(欧洲大多数国家都采取此种形式,其特点是法院审理案件只能服从和依据《新闻法》);二是以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的判例为标准来审理案件,即判例法,而没有成文的新闻法(如美国和英国);三是有些国家并没有单独成文的新闻法,而是把新闻法规的有关条文写入《宪法》,《民法》,《刑法》以及其他的专用法律条款中。3)无论采取哪种形式,新闻法规所要处理的核心问题都是:保护新闻自由,同时防止滥用新闻自由。从而在确保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鼓励新闻媒体满足公众需要,促进国家需要。二、为防止滥用新闻自由危害国家和公众,各国的新闻法规对新闻报道和评论作了一定的限制。这些限制包括:国家安全法,诽谤法和隐私法。1、国家安全法——新闻媒介不得以任何形式危害国家安全。2、关于新闻诽谤:各国涉及面最广、案情最为复杂,也是令新闻界、司法界最挠头的案件。“不准利用新闻媒介诽谤他人”是任何国家新闻法规必备的条文。(1)、什么是诽谤?“无确凿的证据而散布对他人不真实的事实并损害他人的名誉”。(来自美国法律研究会编辑的《法律的重述》。)(2)、诽谤的对象(一般有三种):一是个人,二是某个特定团体,三是企事业单位所生产的产品。(3)、在西方国家,诽谤罪的确认通行的标准,一般有四个条件:一是特定的对象,可以让他人确定的对象,不是泛指;二是歪曲,夸大,捏造事实;三是必须含有恶意;四是公开传播,造成对象的名誉损害。(4)、在中国,诽谤罪称作新闻侵权(又称作侵害名誉罪)。判定新闻媒介侵害名誉权的主要标准:一是看报道是否真实,二是看是否有借机诽谤诋毁的内容。(5)、防止触犯诽谤罪的最主要手段:真实性。在确认诽谤罪时,新闻真实是否定诽谤罪的最有力的辩护措施。3、关于隐私权(1)、何谓隐私权?隐私权是“不被干涉的权利;免于被不正当地公开的权利……个人或组织如果愿意,可使他本人和他的财产不受公众监视的权利”(英国的《法律大辞典》)。(2)确认犯隐私罪的武器——在确认诽谤罪时,真实性是防止触犯诽谤罪的最强大的武器;但在确认隐私罪时,真实不起作用,唯一能起作用的是“新闻价值”。法院在判决时,常以传播内容是否有新闻价值作为决定性依据。

判断题 试述受众的权力:受众的权利是指作为信息传播接收者的受众,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所享有的各项保护自己正当利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和传播制度,我国受众主要拥有以下六种权利:(1)选择权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选择权是受众的一种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国际消费者联盟宣布的八种权利之一,在大众传播中,受众面对众多的媒介和信息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口味和自己所能运用的力一式作出自由选择—或喜爱或厌恶,或接受或拒绝,或阅听或观看,没人可以强迫。(2)知情权知情权是指受众享有知悉有关方面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大众传播来说,受众有权要求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和通过传播媒介了解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应获得的种种真实的消息情报,有权及时得知政府、行政机构等的有关公共信息和国内外每天发生的重大事件或有意义的事件。(3)表达权表达权是指受众“有权把他所看到的关于个人生活条件、愿望、需求和痛苦的真实情况告诉别人。凡是用恐吓或惩罚迫使他保持缄默,或剥夺他利用传播渠道的机会,就是侵犯了这项权利。”(4)反论权反论权是指当个人或集团遭到来自大众媒介或传播者方面的攻击和对自身利益、权利的侵犯时,有权要求该媒介划出一定的版面或时间供自己作自由公开的反驳,以便人们对事情真相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5)监督权监督权是指受众对大众传播媒介的运作和传播者的传播行为有察看并督促的权利,以免其产生不良后果。以往学术界理解受众的监督权,是专指“人民群众运用新闻媒介对党和政府工作的监督”,而新闻媒介则由党和政府来领导并监督。这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的一项权利。(6)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受众享有个人独处,对个人与公众利益、公众事务无关的私生活进行保密、不受新闻媒介打扰和干涉,以及个人的名誉和利益不受伤害的权利。任何人都有私生活,都有不愿让人知道的私事,也都希望不受打扰,有宁静独处的欲望,法律上也认为这种权利应受保护。

判断题 微信上线微信企业号,这一事件对媒体生态圈的影响:微信企业号是微信为企业客户提供的移动服务,旨在提供企业移动应用入口。它可以帮助企业建立员工、上下游供应链与企业IT系统间的连接。利用企业号,企业或第三方服务商可以快速、低成本的实现高质量的企业移动轻应用,实现生产、管理、协作、运营的移动化。信生态圈是一种模式,一种微信的经营或者说是运营模式,微信公众号也时常被视为自媒体的代表。往往一个成功的公众号都能拥有几十万甚至更多的粉丝用户,阅读量也是十分的惊人。如果微信公众号通过商城做的成功的话,这将对传统的电商以及实体店造成极大的冲击。微信公众号分为三类:企业号、服务号、订阅号。三者的区别是,服务号侧重与对用户进行服务,每月可以发送四条,订阅号侧重于信息传播,每天可以推送一条,企业号侧重于生产运营管理,每分钟200次。由此可见,微信的运营团队对于微信公众号的功能做了比较精心的研究以及定位,不同的侧重点有不同的公众号类型,可以更好的满足商家以及用户的体验。通过公众号,商家可在微信平台上实现和特定群体的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的全方位沟通、互动。形成了一种主流的线上线下微信互动营销方式。

判断题 组合报道又称整合报道,是指集中一组稿件反映同一时间、不同地点的同类情况,或同一主题、不同门类的情况,形成较大的报道规模,以让读者从稿件的整体联系中或对比反差中领略新闻现象背后的实质,揭示现实深层问题的报道方式。组合报道是一种编辑手段,以大力度、广度、立体地呈现新闻。其组合方式主要是体裁的组合、版面语言的结合和声音的结合。其特点主要是:有视觉冲击力,注重内容的组合,信息量大,能优化资源配置。

判断题 动态新闻叙述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