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网络营销与电子商务没有区别()

微信公众号答题
由提供 分享 纠错 收藏
相关题库推荐

相关试题

判断题 短视频的类型短纪录片一条、二更是国内较为早出现的短视频制作团队,其内容形式多数以纪录片的形式呈现,内容制作精良,其成功的渠道运营优先开启了短视频变现的商业模式,被各大资本争相追逐。网红IP型papi酱、回忆专用小马甲、艾克里里、等网红形象在互联网上具有较高的认知度,其内容制作贴近生活。庞大的粉丝基数和用户粘性背后潜在着巨大的商业价值。草根恶搞型以快手为代表,大量草根借助短视频风口在新媒体上输出搞笑内容,这类短视频虽然存在一定争议性,但是在碎片化传播的今天也为网民提供了不少娱乐谈资。情景短剧套路砖家、陈翔六点半、报告老板、万万没想到等团队制作内容大多偏向此类表现形式,该类视频短剧多以搞笑创意为主,在互联网上有非常广泛的传播。技能分享随着短视频热度不断提高,技能分享类短视频也在在网络上有非常广泛的传播。街头采访型街头采访也是目前短视频的热门表现形式之一,其制作流程简单,话题性强,深受都市年轻群体的喜爱。创意剪辑利用剪辑技巧和创意,或制作精美震撼,或搞笑鬼畜,有的加入解说、评论等元素。也是不少广告主利用新媒体短视频热潮植入新媒体原生广告的一种方式选择。

判断题 “三网融合”又称三网合一,是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高层业务应用的融合。表现为技术上趋向一致,在网络层面上实现互联互通,在业务层面上相互渗透和交叉,在应用层面上使用统一的通信协议。其目的是通过优化现有网络配置,综合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采用全数字化连接、宽带数据交换运输、高度集成业务、简化终端接入、智能化管理与控制等方式改造多媒体信息网络,向用户提供视频、数据、语音等多媒体信息服务。

判断题 党的十八大报告面对社会建设方面的诸多问题,提出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

判断题 “二为”方向——即文艺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双百”方针——即“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判断题 互联网时代,新闻深度报道的前景: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和普遍,深度报道不再是报纸、杂志、电视和广播等传统新闻媒介的专利,网络深度报道随着网络时代的强势到来也开始抢占深度报道的领地。媒体间的竞争,会直接推动深度报道的发展。在相当长时间内,日报、周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介形式的深度报道将并存,虽然彼此会有消长,但哪一种形式都不会消亡。中国深度报道发展趋势将呈现多元文本形态。(1)日益成熟的专业化操作网络时代,网上庞杂海量的信息,真假难辨,需要深度报道从业者求真的态度和勇气;面对利益的诱惑,需要媒体独立的品格。随着接受过专业训练的深度报道从业者越来越多,深度报道的操作将更具专业化。(2)深度报道的传播速度将加快,旱动态性①从业者利用网络大大提高深度报道的采编效率、传播速度,在网络上发布新闻报道可以不受报纸发行时间和电视广播播出时段的限制,一旦报道采编完成,可及时刊登于网络媒介,并根据超链接,将深度报道置于前所未有的时空联系之中。②媒体竞争更加激烈,抢时效更加白热化,深度报道越来越难以独家。(3)表现手段更加灵活丰富网络媒介的多媒体手段使得深度报道表现方式多样化,文字、视频、音频、图片、动画都可以成为深度报道的表现手段,进行灵活的组合。在网络上,题材多样的文章以超链接文本形式构成一张详尽丰富的信息网,满足受众多样的需求。

判断题 我国法律对侵犯著作权行为规定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制度,但涉及新闻作品的,仅有民事责任。20

判断题 概貌通讯是以报道某个地区、部门、单位或市镇、村庄、街道、家庭今昔变化为主的一种通讯。它也介绍祖国风光、地方物产、人情风俗等,因此也叫风貌通讯。其特点是:(1)题材广泛。它涉及面较广,题材范围比其它通讯更大,通过这些广泛题材的报道,反映出时代气息和时代精神。(2)要有新闻性,事实要有新意,不能写成众所周知的旧闻或历史知识。

判断题 试述受众的权力:受众的权利是指作为信息传播接收者的受众,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所享有的各项保护自己正当利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和传播制度,我国受众主要拥有以下六种权利:(1)选择权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选择权是受众的一种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国际消费者联盟宣布的八种权利之一,在大众传播中,受众面对众多的媒介和信息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口味和自己所能运用的力一式作出自由选择—或喜爱或厌恶,或接受或拒绝,或阅听或观看,没人可以强迫。(2)知情权知情权是指受众享有知悉有关方面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大众传播来说,受众有权要求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和通过传播媒介了解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应获得的种种真实的消息情报,有权及时得知政府、行政机构等的有关公共信息和国内外每天发生的重大事件或有意义的事件。(3)表达权表达权是指受众“有权把他所看到的关于个人生活条件、愿望、需求和痛苦的真实情况告诉别人。凡是用恐吓或惩罚迫使他保持缄默,或剥夺他利用传播渠道的机会,就是侵犯了这项权利。”(4)反论权反论权是指当个人或集团遭到来自大众媒介或传播者方面的攻击和对自身利益、权利的侵犯时,有权要求该媒介划出一定的版面或时间供自己作自由公开的反驳,以便人们对事情真相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5)监督权监督权是指受众对大众传播媒介的运作和传播者的传播行为有察看并督促的权利,以免其产生不良后果。以往学术界理解受众的监督权,是专指“人民群众运用新闻媒介对党和政府工作的监督”,而新闻媒介则由党和政府来领导并监督。这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的一项权利。(6)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受众享有个人独处,对个人与公众利益、公众事务无关的私生活进行保密、不受新闻媒介打扰和干涉,以及个人的名誉和利益不受伤害的权利。任何人都有私生活,都有不愿让人知道的私事,也都希望不受打扰,有宁静独处的欲望,法律上也认为这种权利应受保护。